免费注册 会员中心

政策法规

位置:首页 / 资讯新闻 / 政策法规

国家人社部职业资格证书介绍和行业协会证书的区别

来源:来自本站      日期:2020-11-17      点击次数:1896

1、什么是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在全社会实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 一项重要内容,它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 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科教兴国"战略方针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人力资源开 发的一项战略措施。这对于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建设以及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2、什么是职业资格?
      职业资格是指对劳动者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职业资格证书是国家对劳动者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认可,是劳动者求职、 任职或独立开业以及用人单位招聘录用的主要依据。职业资格证书作为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职业能力的保证,对劳动者流动就业和转换职业都具有“通行证”的作 用,也为企业聘用技能岗位人员提供依据。 
3、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劳动法》第八章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 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职业教育法》第一章第八条明确指出:"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文 凭、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这些法规确定了国家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法律依据。
4、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分为几个等级?证书有哪些用途?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等级,即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 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各级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办理和核发。


职业资格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科学评价人才的一项重要制度。近年来,我国职业资格制度逐步完善,对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员素 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与此同时,这一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集中表现为考试太乱、证书太滥:有的部门、地方和机构随意设置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名目繁多、重复交叉;有些机构和个人以职业资格为名随意举办考试、培训、认证活动,乱收费、滥发证,甚至假冒权威机关名义组织所谓职业 资格考试并颁发资质证书;一些机构擅自承办境外职业资格的考试发证活动,高额收费等,社会对此反应强烈。为有效遏制职业资格设置、考试、发证等活动中的混 乱现象,切实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维护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确保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顺利实施,更好地为发展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针对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混乱现象,中国教育报、中国组织人事报、新浪网、搜狐网、腾讯等多家新媒体日前采访了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部的相关负责人。
问:全国性的行业协会和行业联合会有权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吗?

答:我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颁发机构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办发〔2007〕73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 通知》指出:“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应及时清理,确有必要的,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同意,报国务院人事、劳动保障部门会同有关 部门审批后纳入国家统一管理。” 目前,许多行业协会和行业联合会颁发的资质证书都没有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都在清理之列。

问:哪些机构有权制定国家职业标准?

答:我国制定国家职业标准的机构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指出:“对社会通用性强、专业性强、技能要求高的职业(工种),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由国务院人 事、劳动保障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制定职业标准,建立能力水平评价制度(非行政许可类职业资格)”。比如人力资源管理师、理财规划师、投资项目分析 师等都属于“社会通用性强”的职业,这类职业的职业标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制定,而不是由某个行业协会和联合会制定。行业协会 和联合会只能制定本行业的职业标准,并需报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核准,否则,这些职业标准形同虚设。

北京首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首择教育职业资格推广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绿地中央广场A座
电子邮箱:zsb@ecs.org.cn
24小时免费咨询热线
咨询电话: 010-51666128
值班手机: 18910127989
                  13220188288
 

官方微信

 

微信群客服

报名咨询电话

010-51666128

李老师

在线客服
Copyright 2008-2020 首择教育职业资格推广办公室 @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8022540号 京公网安备 11011502005884号 技术支持:北京网站建设